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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美军袭击叙利亚给国人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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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纯国家利益的角度来说,美国的行为符合美国利益最大化的实力扩张要求.
这也就是我一直理解的"绝对的正义".(排除伦理关系的人道主义考虑).
那么OK,美国有扩张或者转嫁的需求,他就开始找软柿子,战争是无正义定量的手段,对手没有反击能力或者美国在选择对手的时候就已经限定了在没有反击力的国家中寻找发动战争的对象.
所以战争开始了.
所谓"反恐","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不过就是借口而,美国需要的说发动战争的借口而不是持续战争的理由,所以是否会被证实或者推翻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
扩张才是唯一的目的.
所以结论如楼主所说,永远不要相信和平,和平的证是自身的实力(尤其是军事实力)而不是什么国际道义,国际道义就是GP都不是的一句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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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绝对的军事优势出现时,没有国家会选择政治或者外交手段,战争是唯一的优先选择(包括以战争为威压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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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楼 的帖子

外交手段(要求,扯皮,结果)的不平等来原于军事实力不平等,外交手段多是得损比对的结果,我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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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A对比X有绝对军事优势,X有十个单位的利益,比如油田.
A如果发动战争可以得到五个利益,但自身要付出一个.同时X会损失八个利益(被A得五个,自损三个)
那么就会出现以下的情况(一次建模):
1.A向X要求九个单位的利益,X拒绝
2.A向X要求三个单位的利益,X退让
3.A向X要求五个到七个单位的利益,于是扯皮.

以上是绝对情况,A通常会这么做(二次建模):
A首先向X提出8个单位,以试探X的反应,于是在扯皮过程中不断以军事威压胁迫X.最后得到3个利益.

二次建模里没有考虑到X的反抗激烈呈度及此反应对A战争得利益中的损耗.(三次建模)
如果A要求4个利益并发动低烈度战争,X可能不会发动全民反击,以确保自身利益损失低于8.
当A的要求全面利益(>8)时,X可能会在利益全失的压力下采取无差别反击(恐怖主义)来求得A让步.或者以自损的方法(将可能丢失的利益转为战争消耗)让A得不到预期的利益所得(<5)并加大A的损耗(>1).
当X摆明这个态度时A就会再次计算得失,如果总利益抵于4(得五-失一),则又会回到谈判桌上.

实力对比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当A的军事实力达到10,可以全取X而只需付出<2时,A不会再考虑除军外的任何手段.

第四次建模:
X内部有两个阵营,X1和X2,目前是X1当家,拥用不10个利益中的八个,而X2只有2个,这个时候A会怎么做?
扶持X2与X1斗争,并许以得到X1利益后的瓜分(拆分X1的8单位,许给X2部分但肯定不过超过3即不会使自己所得抵于5).
并将本身自己的风险1转嫁部分给X2.
于是找两个帽子给X1戴上(人权问题,恐怖主义,民主问题,大杀器问题),于是战争开始了...

[ 本帖最后由 ssTory 于 2008-10-30 13: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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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楼 的帖子

回头说这个.
调停者是什么人?拥有怎样的实力?
那么本质上是这样的:你撤军,那么怎么样,如果不撤,那么你就要负担"后果".
这个"后果"是什么?军事介入还是经济制裁?
军事介入好说,如果是经济制裁的话以什么保证制裁的有效性?
统一起来,大国搞停如何保证在提出要求时的权威性?
这又会回到实力协迫上,军事压力上.
最基本的一点,大国是本着自身军事实力去搞外交的,而不是一本<马太福音>,叙利亚也根本不会理会非实力高压下的所谓调停,你把他们换成几个非洲小国试试,看叙利亚鸟不鸟.
外交是表象,军事威压及后果才是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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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 funny

你说的是美国立案还是表决否决案?
美国立案是因为打击古巴,没有足够的实力如何借个胆他也不敢颁布这个法案,法案出来以后碰到了普世的反对,才不得不撤消,这个好像和我提出的建模没多大关系,也属于第二建模里的扯皮过程而已.

联合国...联合国有个大国一致原则,当对老美有利时他会用大国一致,对美国不利时他会用反恐之类的借口,无论是合理(安理会)还是不合理(自找借口),军事实力对比绝对只要有个理由他就可以出兵,没有理由找个理由也可以出兵.

至于对弱国的制裁,则完全体现大国至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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